『包揽词讼』基本释义(拼音、读音等)

包揽词讼的意思详解

词语解释

⒈  词讼:诉论。包打官司,从中敲诈勒索

旧社会就有一些勾结官府的。

act as shyster; practise legal chicanery;

引证解释

⒈  谓招揽承办别人的诉讼,从中谋利。

《红楼梦》第一〇五回:“那参的京官就是大老爷,説的是包揽词讼,所以火上浇油。”
叶圣陶 《未厌集·某城纪事》:“说你平时靠着议员的旧头衔,包揽词讼,把持地方,是十二分合格的土豪劣绅。”
丁玲 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》三五:“钱文贵 在村子上包揽词讼,出出歪主意,一定是可能的。”

国语辞典

⒈  代人包办讼事从中图利

儒林外史·第一九回》:「访得潘自业(即潘三)​本市井奸棍,借藩司衙门隐占身体,把持官府,包揽词讼。」

英语翻译

to canvas for lawsuits (idiom)​; to practice chicanery

包揽词讼词语接龙

  • 1、讼夫1.争论的人。
  • 2、讼府1.控告军府。 2.审理讼案的官府。
  • 3、讼阁1.指衙门﹐官署。
  • 4、讼鬼1.好讼之鬼魅。
  • 5、讼棍1.唆使别人打官司﹐借以从中取利的恶棍。
  • 6、讼过1.谓自责其过失。
  • 7、讼见1.谓为众人所见。讼﹐通"公"。
  • 8、讼件1.案件。
  • 9、讼魁1.即讼棍。
  • 10、讼理1.谓断案公平﹐无冤案。 2.控诉﹐诉讼。
  • 11、讼灵1.听讼﹑决狱之神灵。
  • 12、讼铃1.旧时为了表示愿意听取人民的冤情﹐悬于官府大门外﹐让上诉者敲击的铃。
  • 13、讼鹿1.《列子.周穆王》﹕"郑人有薪于野者﹐遇骇鹿﹐御而击之﹐毙之。恐人见之也﹐遽而藏诸隍中﹐覆之以蕉。不胜其喜。俄而遗其所藏之处﹐遂以为梦焉。顺涂而咏其事。傍人有闻者﹐用其言而取之。既归﹐告其室人曰﹕'向薪者得鹿而不知其处﹔吾今得之﹐彼直真梦者矣。'室人曰'若将是梦见薪者之得鹿邪?讵有薪者邪?今真得鹿﹐是若之梦真邪?'夫曰﹕'吾据得鹿﹐何用知彼梦我梦邪?'薪者之归﹐不厌失鹿。其夜真梦藏之之处﹐又梦得之之主。爽旦﹐案所梦而寻得之。遂讼而争之﹐归之士师。"后以"讼鹿"为计较名利得失之典。
  • 14、讼氓1.诉讼之民。
  • 15、讼曲1.争曲直。
  • 16、讼案1.诉讼的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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